出处:价值中国 作者:陈敏昭 时间:2008-6-30 2:32:03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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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业绩评价的难度,在上述权重分割的基础上,各类指标的报酬影响权重依次确定为:营运效率类25%;资产增值率类25%;财务安全类10%;成本控制效率类10%;非财务性业绩类30%(其中顾客服务业绩类10%,学习与创新业绩类10%,内部作业过程业绩类10%),总计100%。此外,由于各类指标中,又包括一个主司指标与若干个辅助指标。参照上述分析,同时也为了简化业绩考核程序,在各类指标中,可以按照主司指标占50%,辅助指标平均分配其余50%的规则,分别确定出各项指标的应计报酬影响权重。
3、经营者对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
从经营者管理绩效及各项业绩评价指标达到市场或行业最好水平假设出发,依据如下五条理由可以得出50%的临界分享比例。
(1)这是一个彼此的心理均衡值;
(2)从剩余贡献的创造来讲,它是知识资本与财务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很难准确地分别出哪一因素的作用更大;
(3)无论是经营者抑或股东,在参与剩余贡献分配之前,各自资本投资的机会成本都已经到了补偿:经营者得到了包括生活保障薪金与风险酬劳在内的雇员薪金;股东的到了相当于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的资本报酬率。既然剩余贡献又是两种资本相互结合的产物,当然希望至少拥有同等的权利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