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竞争机制与薪酬设计及实施
1、竞争机制与薪酬设计理念
知识产权的资本化,部分消除了委托代理制下激励不兼容的矛盾,从而为经营者管理的高效率提供了一定的内在的动力源泉。然而也必须看到的是,具有了产权利益驱动机制,并非直接意味着管理绩效的必然提高,因为产权的重组改变的只是企业的激励机制,并不能给企业及其经营者做出必然的保证,因而也就无法保障企业运行必然是高效率的。
在市场环境中,经营者不单关注产权利益的激励,更受着控制权利益(经营者所得到的薪酬之外的名利、地位及在职消费等)的激励。随着竞争机制的引入,经营者控制权的稳定必然受到严重的威胁。对于经营者而言,一旦企业在竞争中失败,或者管理的绩效达不到所有者的期望时,经营者的管理控制权及其相关利益便会丧失,随之其知识资本价值等也将不复存在或者暂时消失。
因此,面对市场竞争,经营者唯一的、也是最为理性的选择就是努力工作、提高公司绩效。而且,市场竞争的程度越是激烈,经营者就越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追求更高的效率。
竞争机制的引入,不仅弥补了产权激励对经营者管理效率提高的局限性,强化了对人本思想的认识,同时也为如何评价经营者的管理绩效,并制定相应的薪酬计划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①实施薪酬计划的宗旨在于实现管理的高效率性,并借此推动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确立,因此,经营者薪酬计划设计的立足点是:经营者是否为公司奠定了持续性的市场竞争优势基础,并带来了超出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的剩余贡献或剩余税后利润。②经营者薪酬计划的设计,应当充分体现竞争优势思想,遵循剩余贡献原则:薪酬计划必须基于公司长期利益目标,使之具有动态的、前瞻性特征,消除经营者管理行为的短期化;经营者管理绩效的优劣,或者是否取得了剩余贡献,在静态上,应当以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为最低判断标准,在动态趋势上,必须与市场或行业最好水平的比较劣势不断缩小;知识资本报酬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剩余贡献的大小。没有剩余贡献,知识资本就不能取得报酬。剩余贡献越大,或者较之市场或行业最高水平的差距越是缩小,经营者分享的比率也就越高,即对知识资本报酬应采取超额递增分享制度。③竞争优势的创造缘于核心能力的支持与公司战略发展结构的遵循,因此,首先对经营者管理业绩的有效性进行战略符合性分析,是实施薪酬计划不可或缺的。④经营者薪酬计划的设计,还必须遵循剩余贡献共享原则。剩余税后利润并非都是由知识资本创造的,财务资本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离开了财务资本,经营者的知识与管理就不能转化为知识资本,就不可能独立地发挥剩余贡献作用。因此,财务资本也就当然地要求参与剩余税后利润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