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而不平庸:经理人的职业精神

出处:中国管理传播网  作者:张华强   时间:2008-8-25 10:21:18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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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法制的健全,使得企业的运行要越来越规范,对职业经理人的要求也就越来越严格。职业经理人一方面要根据经营自主权努力促使企业赢利,另一方面又不能不遵守这样那样的限制性规定,如何才能做到“随心所欲不逾规”呢?从儒家中庸思想中汲取智慧,以正当性原则自律,对于更好地体现自己的职业精神是十分有益的。

  “发而中节”即为正当

  《中庸》要求人们内外合一,遵守中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第1章)中节也就是合乎法度,做到了这一点,其“发”则正当有效,在企业管理中也是一样。在市场竞争、利益纷争中,管理者的行为如果是合乎法度的,真实地代表了企业的意志,那就是正当的,无可非议,应当支持,必须执行,我们可以将此称之为中庸思想的正当性原则。

  首先,正当性原则表现为思虑中正。《中庸》强调:“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和“正”是联系在一起的,正是正直、正道之意,正如朱熹所说:“中者,天下之正道。”对“中”的意义的落实离不开正,不偏不倚才为公正,明朝的王守仁在《传习录》中称之为“大中至正”,认为大中至正乃是伟大的最高的中道,可见“正”在中道里的重要性。“喜、怒、哀、乐之未发”,中正主要是正己。“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中庸》第14章)企业管理者只要能够端正自己而不苛求别人,那么他的管理行为就可以减少和杜绝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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