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价值中国网 作者:金小明 时间:2008-8-15 18:42:57 推荐好友
查查看:历史上的今天 中文版 英文版
所谓“廉”应是责权利一致,没有不劳而获、贪污盗骗剥削和谋取非法不义之财,在岗位上没有渎职并造成社会损失等的概念。在没有责权利统一机制的环境中,人为高薪绝不能养廉,反给分配不公予合法地位。因为所有的人能力均有限而欲望均无穷,能力不能约束欲望,尤其不学无术的腐败无为者能力萎缩却欲望有增无减,使得欲望、能力二者客观上不可能挂钩,无法做到以有限能力去约束或满足不断膨胀的欲望。换句话说,能力再低的人也不会满足于有限的高薪,一有机会必谋取私利。事实上,自80年代以来,各种贪污贿赂经济案件层出不穷,数额从几十万元上升至亿元还远远未见上限。目前上亿元高薪的国家似乎没有,亿元薪水也是有限的,它远远不能满足无穷的欲望。但在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下,情况就不同了。虽然能力不能约束欲望,但任何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不可能不劳而获,每个岗位均有市场调节的责任、职权、报酬。高报酬高收入的职位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也就不会出现类似现在人人都想当官的情况。唯有艺高胆大有事业心的人才会挑战自我,竞聘高职权高责任高薪岗位,致高贡献挂钩高报酬。只有责权利三者有机统一、能力、贡献、工资一致,才能产生规模效应,在同等的科技生产力、物质条件下,同样的岗位薪水投入将比责权利相离时得到更高更大更好的效益产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高薪是在责权利统一条件下自然而成的,不是在国企“老总”攀比风中人为给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