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管理传播网 作者:蓝凌 时间:2008-5-12 10:10:09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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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凌EKP-HR对新法的专项理解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新法将成为中国2.6亿万劳动者维权的“利剑”。新法实施在即,“劳”方的权益将得到更多的保护,而“资”方做好准备了吗?作为企业必备的员工手册,是否做出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又是否更合法?更合理?更能体现企业文化呢?
蓝凌EKP_HR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专项管理解决方案
管理困惑之一:公司的规章制度公示了吗?
新劳动法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蓝凌管理建议:
对于管理制度,企业应该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制订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既要考虑企业的利益,又要考虑员工的利益。既要有管理制度的刚性,又要充满人文关怀的柔性;二是在制度公布方面,企业应该提供丰富的渠道,让员工及时了解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在实际应用中能快速查找并参考;三是在制度修改方面,企业应该对管理制度的文本做好严格的版本控制,详细标注重要的修改内容,避免员工因为错误的制度版本而导致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