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合智网 作者:chesk 时间:2007-11-13 16:37:56 推荐好友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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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间
2008年3月前完成长田乡、鱼峰乡试点任务,2008年4月全面推开,200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任务。
(二)具体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开展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熟悉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握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参与改革。层层开展骨干培训,使参与实施改革的人员把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县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下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现有集体林经营治理状况,充分了解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愿。
第三阶段:明晰产权,核发证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张榜公布。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与农民签订(换签、补签)林地承包合同书并将权属落实情况登记造册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换发初审,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换发、核发林权证书。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林权档案治理制度,确保集体林权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完善。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县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订标准及时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