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合智网 作者:chesk 时间:2007-11-13 16:37:56 推荐好友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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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征占用林地补偿政策。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在承包期内发生征占用林地的,其林木补偿费应支付给林木所有者;林地补偿费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发包、承包双方合同协议比例执行。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木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获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对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发展林木种苗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获得的收入,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4)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多渠道筹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林的补偿。 三、集体林权制改革的方法步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方式方法,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有步骤、分阶段、积极而稳妥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