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权制度改革意见

出处:合智网  作者:chesk  时间:2007-11-13 16:37:56 推荐好友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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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5号),为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林区发展和林农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贯彻执行。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为依据,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落实林业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促进林区生产发展、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楚,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促进林业发展、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经营原则。先落实林业区划,后进行林改,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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