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和讯网 作者: 时间:2008-2-18 11:27:29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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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是新《劳动法》颁布后的第一个黄金周假日,记者走访部分商业机构发现,大多数企业基本能执行《劳动法》对节日加班员工付三倍工资的规定,但大多数中小型餐饮企业基本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给付三倍薪酬。
今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记者昨天走访了簋街10多家餐馆的员工后发现,没有一家餐馆按照规定付给员工三倍工资,而且大多数餐馆对节日加班的员工也没有节后补休。黄记皇的一名服务员介绍,“我们是私人企业,老板没提出给三倍工资,我们哪敢要?而且大家都不要,所以也就没人提了。”其他受访的餐饮服务员都怕向老板提出三倍工资不但要不到钱,而且还丢了饭碗。情况稍微好一点的餐馆虽然没有给三倍工资,但是过节前给每个员工一两百元的节日费。花家怡园的服务员表示:“节前老板动员我们过年都不要走了,一定要走的也可以请假。而且发给每人100多元的节日费。”
《劳动法》明确规定春节期间的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周六日的假,如果上班应该算是加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员工节日期间加班。记者在一家叫宝和居的餐馆询问了该餐厅经理,他解释说由于最近物价比较高,餐饮业竞争又比较激烈,再有就是餐饮业多数都是私人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大,所以老板不按照规定做大家也都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