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金融界 作者: 时间:2008-4-28 9:57:41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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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若干规定》已列入北京市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并拟于5月起正式实施,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使公共场所的禁烟行动有了法律依据,此新规的出台将有助于实现“无烟奥运”的承诺。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大烟民对此新规均表示支持。
宾馆将设无烟客房
新规定扩大了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据了解,新增区域除体育场馆的比赛区、看台区,健身场所,餐馆、网吧等商业服务机构的经营服务区域等之外,飞机、汽车等室内候车(机)区域,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室、食堂、通道、电梯等公共区域将全面禁烟。更加令人关注的是,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场所也将专设无烟客房。
另外,考虑到规定的可操作性,新规定中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室外可以设置吸烟区,或在室内设吸烟室,并对吸烟区、吸烟室的设置条件作出了规定,包括与非吸烟区隔离,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通道,设置明显标志,符合消防要求,并要求设置吸烟区的单位加强禁烟教育并逐步取消吸烟区。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二处处长张培莉向媒体表示,新规定还对社会宣传、公共场所所在单位责任、公民的权利和违反本规定的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据了解,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中国政府已经向国际奥委会做出了“无烟奥运”的承诺,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也是实现无烟奥运、创建健康城市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