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价值中国 作者:郭伟 时间:2008-6-9 11:55:13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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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判断其实很简单,用两个词就可以概括,那就是征税、不征税。但很少有人去深入了解为什么要征或不征,因为中国现在的文章和培训很少有人在说为什么。那么问题来了,比如说:“餐费发票在税务上如何处理?”大多数人的判断是业务招待费。其实这个判断只是情况之一,从实质看应该有三种情况:一,成本,如在拍摄影视作品时作为道具出现;二,交际费,为生产经营而必须的一些应酬支出;三,个人所得,如果是家庭聚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则应被视为个人所得。三种情况税务处理的结果是不同的。
税务机关,如果按照我国成熟的司法体系中的公检法来看待。其内部的组织结构,我认为公安与稽查、检察院与管理、法院与税政(综合),他们是很相近的,这其中的关系可以看出税务的部门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还相互制约。而基层的税务机关属执行部门,有部分业务是靠口耳相传来完成的。因此传来传去就变了味儿,才会出现——12366、税管员、科长、局长、市局有关部门等对同一个问题回答出现不同的现象,其实答案只有一个。
涉税中介机构以“学习文件+‘道听途说’+自己理解+结合企业情况”这样的程序来完成一个税务判断:当前所处的税务环境又让这种判断变得极其复杂。从行业看,当今行业的业务竞赛的参赛题目、考试大纲、对业务的理解也是不全面的。税务判断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事情,正如一个医生对病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判断一样,来不得半点儿虚伪和错误,否则会出现很大的问题。作为企业更想了解的是,税收政策为什么这样写,可操作的空间是否有?风险多大?依据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