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的5大变化

出处:金融界  作者:  时间:2008-1-21 10:19:06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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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之后,其实施条例也于2007年岁末由国务院颁布。本期财务监管的主题即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分析了新税法的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方面的新政策,同时分析了股权转让收入的征税问题。

    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并于2008年1月1日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和创新,也给内资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变化一:税率降低、税负减轻、食品饮料、银行等多数行业将受益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新税法实施以后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税率的降低将明显降低其税收负担,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税后净利,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将从中受益。

    就行业而言,食品饮料、银行、通信运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商业贸易、房地产等行业将受益较大,特别是银行业和白酒行业,过去由于没有税收优惠,部分费用不能据实在税前予以扣除,导致实际税率远高于目前33%的所得税税率,因此这两个行业受惠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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