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并前企业上演三种财技

出处:《首席财务官》  作者:  时间:2007-11-19 17:10:46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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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都调整为25%对我们的影响并不大,新企业所得税里对高科技产业优惠的条款,足够我们享受了。”国内一家高科技集团的财务人员李新勇告诉记者,“如何利用好这一条税收优惠是我们所关心的。”
    小李所说的税收优惠,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体现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新法的细则近期可能出台。
    9月28日,记者从参与政策制定人士处获悉,细则可能根据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重、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划分高科技企业。
    如何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进行税收筹划,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已被各企业财务部门提上日程。
    奋力挤入高科技企业
    小李所在的科技集团,一直属于国家的高科技产业认定,除了技术部门外,还拥有自己的物流、贸易等业务部门。然而,在交税时,所有业务部门的盈利都与技术部门的利润放在一起,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缴时,并不分开,一起享受高科技业务的优惠税率,极大地降低了企业成本。
    “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是最关键的。”小李告诉记者,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即使是研发部门,并不是所有的环节都属于高科技。在原来的法规下,如果原材料属于高科技产品,即使在国内加工都可以算做高科技业务。不过,新法中规定了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研发费用的比重,这使得科技业务被认定的难度加大。对此,企业往往不惜增加研发费用,也要尽力达到高科技企业的要求,提高研发实力的同时,获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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