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制日报 作者:邓红阳 时间:2008-7-14 9:18:27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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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一位负责人也证实,银行发放贷款都有一定的操作规程,只要严格地按照规定办,风险不会太大。但各家银行都把个人住房贷款视为“优质业务”,加上有住房作抵押,在“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理之下,银行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尽职审查。
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认为,正是由于“内控制度不严,导致内外勾结”,才造成了“房贷三假”现象愈演愈烈。
“‘房贷三假’把风险转移给了银行,我们正在想方设法防范个人房贷风险。”某银行郑州分行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防止类似情况,他们规定,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者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公安机关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对于已经办理完按揭房贷的,还要逐个检查一遍相关材料;此外,只对银行认定的优质楼盘发放按揭贷款,拒绝与完全靠回笼资金维持生存的房地产开发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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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统计发现,截至2006年6月末,国内银行涉嫌“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某国有银行被查出共发放个人住房涉嫌“假按揭”的贷款4718笔,金额达13.09亿元,占被查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