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制日报 作者:邓红阳 时间:2008-7-14 9:18:27 推荐好友
查查看:历史上的今天 中文版 英文版
利用开发商、销售人员的亲朋关系。将部分未售房产通过自己亲戚和朋友的名义买上,由开发商自己找单位开个人收入证明以及收集个人相应贷款材料,从而达到银行放款到开发商名下的目的。
有偿购买“业主”信息。开发商给每张身份证持有人一定报酬,大概在数千元左右,由持有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开发商承诺对方无需交纳首付,而且在办房产证前的按揭款由开发商负责。
“考察人”暗中配合。按照规定,银行发放按揭贷款,要贷款人提供收入证明,考察其有无偿还能力,还要实地察看贷款人购买的住房。事实上,银行通常委托中间方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资格。这其中为少数“考察人”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
这位房地产人士称,一个手中只有500万元资金的开发商,完全有胆量去操作几个亿的房地产项目。他可以先提高房子售价,然后把开发中的房子按其售价标准抵押,从一家银行贷款2000万元,再用这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开发售价更高的房子,并找另一家银行抵押贷款4000万元。如此滚雪球般在各银行间反复“假按揭”,不仅推高了房价,还让开发商拥有了一堆令人羡慕的“优质资产”———房子。一些开发商凭借这些“优质资产”,可以源源不断地从银行“掠夺”更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