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早已见惯了记者的这番架势,郭树清用手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对着记者打趣道:“会议讨论期间接受采访是违反纪律的啊!我现在是上市公司的负责人,最讲纪律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局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郭树清,与房地产其实还颇有一段“渊源”。上世纪90年代末郭树清任贵州省副省长时,主管过房改,曾成功实施了贵州省的住房制度改革。
3月7日,政协经济组会议讨论结束后,郭树清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在专访中,他就当下房地产问题谈了他的看法。
加快发展资本金的融资渠道
“房地产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从长远来看也是。”郭树清开门见山地说道,“它作为一个行业,对相关行业的带动力很强,如建筑、建材、钢铁、重化等。今后几十年,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都应该保持健康快速平稳的发展,防止大起大落。”
紧接着,郭树清话锋一转,“但当前来讲,尤其要防止泡沫。”
“房地产业要健康发展,必须解决好开发资金的合理来源问题。”在郭树清看来,虽然有一些从其他行业转投到房地产行业的企业,资本金比较雄厚,但大部分开发企业资本金较低。由于开辟资本金来源的渠道不畅通,因此,目前房地产开发依然过度依赖贷款,把大量的债务押在银行,使房地产贷款的不良率特别高,这是不正常的。”
“房地产贷款不良率高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等,这需要从多方面来完善。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不良率一定要降下来,否则银行不敢支持。”
在郭树清看来,对于加快发展资本金的融资渠道,目前有两个可行的渠道:一是建立专门面向房地产的基金;二是房地产企业改制上市,同时发展信贷市场。
应有专门机构监管房地产业
“目前,银行资金很充裕,流动性很强,我们希望多使用资金,有好的开发项目当然也愿意贷款,但是现在贷款的市场环境还需完善,尤其要解决这几年存在的信誉缺失的问题。”郭树清表示。
对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郭树清表示,目前,银行正在推动建立征信系统,地方政府也应推动建立;要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对房地产业建立起专门的监管机构。
在郭树清看来,房地产市场比较复杂,又处于发展初期的上升阶段,仅靠政府主管机构的管理远远不够,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构。
“主要是监管市场,维护市场的秩序。比如,维护抵押贷款人的权益、防止房屋面积缩水、发布虚假销售广告等,都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监管,这对完善房地产市场有好处。”
应限制对外商投资实施优惠
“对房地产业要限制投机炒作,要实行买房实名制。尤其对外商进入房地产开发,更应该有所限制,至少给外资优惠是没必要的。”
郭树清坦言,对外商投资进行优惠,最初对引进新的观念、管理、服务等都有好处,但现在看来,如果继续对外商投资实施优惠,弊大于利。海外资金对投机人民币升值和房地产升值的预期,导致了资金流入过多,况且外资通过优惠措施,还绕过了一些必要的限制调节。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名目下对外资提供了过多的优惠,比如在土地、税收等方面,这是不正当的竞争,对宏观调控也没好处。
应逐步取消
特殊住宅供应体系
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面,郭树清建议,要把实物分配转换为货币分配,即所有的机关、单位对职工都要有相应的住房补贴;而政府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时一定要把供应的对象确定准确,就像提供低保一样,公共资源要真正落实到需要的人身上。
这也是郭树清任贵州省副省长主抓住房改革时的经验之谈。当时,郭树清对当地每个单位条件最差的3%人群实行住房补贴,每一份补贴都由单位个人申请,并经由报纸公示。
“必须落实到人,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郭树清感慨。“只要加强监管,老百姓该补助的补助,应该能解决得很好。”
同时,郭树清表示,从长远来说,不能给大量的人搞特殊意义的住房供应体系,还是应该以市场供应高中低住房为主。
“我不太赞成按收入水平搞富人区穷人区,应尽可能促进一个区域内的融合。”郭树清表示,发达国家提供了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政府应该通过规划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