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以现在的标准看,中诚广场的外观、内部装修也毫不逊色。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稀缺的写字楼资源,直接决定了中诚广场在烂尾之后也是抢手的“香饽饽”。其间,大小房地产商纷纷参与角逐,消息瞬间万变。2002年10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整体处理,最终它被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联合收购。2003年,骏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媒体披露了中诚广场的收购“内幕”,声称:“只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执行文,项目立即启动。某银行已向买方提供了13亿元的资金保证。”正是这份银行保证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发出通知,同意由金贸、骏鹏两公司共同收购。
当时,不少人都认为,广州市这块最大的“烂尾楼”工程要“咸鱼翻生”了。然而,谁也没想到,这次盘活竟然牵扯出了数起罪案。
国企入主中诚广场终安宁
骏鹏公司创办人是广东潮阳人范骏业。本报2006年5月30日报道的《中诚广场烂尾8年内幕》披露:为了启动中诚广场项目,2003年5月,范骏业准备向广州民生银行贷款10亿元。由于他此前尚有1.9亿元贷款未偿还,所以新的贷款项目未得到批准。此时,范多年的朋友、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公司原董事长陈楚原为解范骏业的燃眉之急,动用国有资产4000万元为骏鹏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后被开发区党委发现并及时报案。陈楚原因此被广州市检察院送上法庭。虽然法院认为上述4000万元是单位借款,而不是陈楚原挪用公款,但由此牵扯出其他多宗犯罪事实,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第二个受牵连的是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原副行长凌敏。警方查明,2004年2月,范骏业勾结凌敏从天津农信社骗取资金1.955亿元。2004年,凌敏因涉嫌诈骗而被天津市公安局拘留,自后媒体上再没有关于他的公开消息。范骏业还涉嫌于2004年利用虚假合同骗取资金2.5亿元,并将这笔钱全部投放收购中诚广场项目的银行专户。范骏业本人一度被两地警方通缉,此后不知所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