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羊城晚报 作者:李传铭 时间:2008-10-10 16:11:39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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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直成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解决了一部分拥有最大覆盖面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直到现在,各地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中,仍把它排在最前面。无论是支持力度还是发展规模,经济适用住房远远高于廉租房、双限房等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在上世纪90年代初,许多城市涌起了一股单位建房热和职工购房热,新建住房沿袭了旧体制;乱搭滥建现象日益突出,成为新的拆迁对象;住房攀比之风盛行;全额预算单位建房过热,将增加政府的投入;影响了城市化的进程。
目前住房需求量日益增大,不少城区人均居住面积9平方米左右,成套率80%,无房户、缺房户和危房户占6%以上;职工消费观念发生变化,把住房作为家庭第一消费市场。目前国家把住房建设作为投资重点,有相应的资金作保证,建立住房资金三级基金,特别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的建立,将有效推动住房建设;国家倾斜“经适房”政策,一方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另一方面抑制了商品房建设,从总量上控制。
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费用相比,是“一个基本相等”、“三个一大一小”:即土地费用基本相等;建安工程费用一大一小;勘测设计、前期工程费用一大一小;市政设施配套费、公建费用一大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