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范担保机构经营和管理的理性思考

出处: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作者:朱娅 李炎军  时间:2008-6-2 12:08:39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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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1、建立自身经营规模制约机制 。2001年3月,财政部印发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单个企业担保不超过实收资本的10%,责任金额一般不超过实收资本5倍。担保机构自身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制订严格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对自身的发展规模进行约束。不能走粗放型经营的路子,业务不能进行盲目扩张 。

  2、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担保业务的高风险性,担保机构要建立严密规范的内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风险监控制度,要制订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要建立和健全审查审批制度。2006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95号)对担保机构信用等级的设置采用三等九级,评级的主要标准就是三个:代偿能力、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可见担保机构提高内控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同时,要防范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认真落实每笔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要完善反担保中的抵押登记行为,对银行格式合同文本中规定的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要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要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动态监控,要在担保合同中对如被担保人发生经营恶化时,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减少损失的措施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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