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路径研究

出处:中国合作金融联合网  作者:何红霞  时间:2008-3-31 11:55:54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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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小额信贷于1976年在孟加拉国首先推行,近年来得到国际组织认可,并向发展中国家推荐。虽然“格莱珉银行模式”早在1993年就引入了中国,并自此成为中国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学习的模板,但并未能取得同样的成功。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微小型企业、城镇贫困人口和农户难以获得贷款,实现他们的投资机会,故发展小额信贷在我国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简要介绍了国外小额信贷的四种典型模式,并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及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国情并通过借鉴国外小额信贷中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发展并完善我国小额信贷的建议,包括合理定位小额信贷业务、巩固农信社在农村小额信贷中的地位、规范小额信贷公司、大力发展地方性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等。
  按照国际通行定义,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服务于贫困人口,无担保、无抵押。小额信贷可以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也可以由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或组织,简写MFI)提供。小额信贷于1976年在孟加拉国首先推行,近年来得到国际组织认可,并向发展中国家推荐。鉴于小额信贷在扶贫和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巨大作用,联合国把2005年定为世界小额信贷年。2006年10月13日,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GB)和乡村银行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因“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努力荣获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也充分证明了国际社会对扶贫事业和对小额信贷在扶贫进程中所起作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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