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难题待解:市场准入 政策歧视 垄断排挤
五年前的张睿,是一家刚起步的工艺品厂的厂长,和多数温州工厂一样,他的厂只是温州众多中小企业中的“沧海一粟”,如何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更多的“阳光”和“土壤”生存下来,成为张睿思考的首要问题。
五年后的张睿,已经将企业经营的有声有色,除了将产品销往海外,张睿还创立了自己的自主品牌。“这五年,我经历了从手工作坊到流水线生产,从加工出口到创立自己品牌的过程。”张睿说。回眸五年的发展历程,张睿觉得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和五年前开始实施的一部法律密不可分。
2002年,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这部法律对我们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张睿企业发展的五年正好和中小城市企业促进法实施的五年轨迹相重合。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标志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改革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2007年6月29日,在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之际,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高层论坛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经济界、法学界、金融界等国内外专家学者,二十多名市长和中小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玻璃门”在逐步消失
回眸来路,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在论坛上表示,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其中,在各地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430多万户。中小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进一步增长。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仅2006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新增9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的出口额已占到全国出口额的68%,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生力量。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大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五年来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在论坛上说。
张睿回忆起五年前创业初期时的情景,他向记者表示,当时自己的企业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同大企业抗衡;另外,由于企业初创,资信较差,不易获得银行贷款,而且融资渠道少。在企业刚起步的阶段,经历了一段“困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