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能力是指一个国家生产信息产品和开发利用信息产品的综合能力。包括通过高科技的信息技术与信息设备、处理信息的方式或手段,有效地运用全面、巨大的信息资源,合理与高效地组织和协调综合国力的各个要素内部和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整体实力和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目标的能力,也包括生产和开发、普及传统信息产品(例如报纸、书刊、音像出版物等方面)的能力。
为了计算信息能力的大小,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编制并测算了信息能力指数。他们建立了一个由三个层次、四大类指标构成的测算信息能力指数的指标体系。这三个层次分别为:第一层次表示信息能力总的水平;第二层次由构成信息能力的四大类组成,四大类指标分别描述了信息技术和信息技术设备利用能力、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信息化人才与人口素质以及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状况;第三层次是四大类指标中的详细指标,共选取29个指标。
据此对世界2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信息能力指标的有关原始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和标准化后的测算表明,中国的信息能力得分较低。
从构成信息能力的四个方面的具体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在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利用能力方面,美国每千人拥有的计算机、电话机、电视机、收音机、移动电话和网络用户数量均居第一位,故其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利用能力在28个国家排名中居首位,其次为澳大利亚和日本,中国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利用能力较低,排在28个国家中的第21位;
第二,在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方面,新加坡每个用户打国际电话时间和每百人报刊期发数较高,其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排在第一位,日本和荷兰分别居第二位和第三位,中国由于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效率较低,排在28个国家中的最后一位;
第三,在人口素质方面,加拿大每万人科学家和工程师、第三产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以及大学入学率水平较高,其人口素质排在第一位,美国和日本分别居第二和第三位,中国居最后一位;
第四,在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方面,日本人均电信投资、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GNP的比重、人均GNP水平均较高,在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方面居第一位,德国和澳大利亚分别居第二和第三位,中国居最后一位。
资料显示,目前在世界信息能力的竞争中,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信息能力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包括日本在内的亚洲国家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在进行比较的28个国家中,中国的信息技术与信息设备利用方面排在亚洲国家前列,但在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信息化人才与人口素质、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状况等方面均为最低。较低的信息能力将使中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