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和完善信息化发展领域的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运营服务市场的公平有效竞争。鼓励和推广各种形式的宽带终端和接入技术。鼓励业务创新,提供市场许可、资源分配、技术标准、互联互通等方面的支持。
研究探索适应网络融合与信息化发展需要的统一监管制度。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为重点,加快转变监管理念。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电信业务定价体系。
(三)完善相关投融资政策
根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信息化的投融资政策,积极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适应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相关的财税政策。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资本退出机制。
健全和完善招投标、采购政策,逐步完善扶持信息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大国家对信息化发展的资金投入,支持国家信息化发展所急需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包括基础性标准制定、基础性信息资源开发、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国民信息技能培训、跨部门业务系统协同和信息共享应用工程等。完善并严格实施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实现技术应用与研发创新、产业发展的协同。
(四)加快制定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加强政府引导,依托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加快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应用的技术体制和产业、产品等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网络互联互通、系统互为操作和信息共享。加快制定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物品编码等基础信息的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五)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
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妥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之间的关系,制定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造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信息技术应用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电子证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制定。
(六)加强互联网治理
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的原则,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国际对话、交流和磋商,推动建立主权公平的互联网国际治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形成适应互联网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