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延时
企业的信息延时主要是企业内部的官僚管理机制造成的。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是直线职能式的管理机构设置,即企业设置若干职能部门分别行使不同专业的管理职能,并且分属于不同的上级领导。按照这种机构设计的原理,各职能部门对属于自己专业范围内的业务是有权对企业内所有部门和个人行使管理职能的。但是实际上,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却往往难以直接行使其管理的职权。尤其是某一职能部门要对另一与自己不属于同一领导的职能部门行使专业管理职权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后者是不会或者很难直接接受前者发出的管理指令的,因为后者认为他与前者是同级的,所以不能接受其直接的管理指令。此时前者就只能将管理的信息传给自己的上级,然后由自己的上级与对方的上级领导沟通,再由对方的上级领导下达或行使管理职权指令。显而易见,按照这种封建官僚意识的管理方式运行,企业内的许多管理信息就必定要产生延时或延误,带来的损失也就不言而喻。
信息分割
企业内部的信息分割也是由于企业内实行分权(承包)管理而造成的。前面讲到,企业内各部门在分权承包的管理体制下运行,容易形成若干个利益小集团,使得企业某些信息发生人为的失真。这种管理方式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容易使企业形成复杂的条块分割的管理格局和形成部门之间的管理壁垒,进而使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出现障碍,于是就导致出现小集团之间的信息封锁分割现象。比如经常发生同属一个企业的两个,甚至几个部门(单位)到同一地方收集同一信息。这种信息分割现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且也会影响到企业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企业要解决由管理引起的信息化障碍问题,应该从管理的制度设计入手,即按照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管理科学规律,并结合各企业的实际条件,对企业的管理体制、机构、职能和管理的业务流程重新进行系统的设计,建立起能够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要求的管理系统,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排除企业信息化的管理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