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拍卖所得物业可办理正常交易

出处:  作者:网络  时间:2006-12-21 17:35:33 推荐好友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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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宝典:马先生日前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物业,双方价格已谈妥,在马先生即将下订前,中介公司却告知他,该物业是买受人经法院协助执行拍卖所得的,买受人现持有法院的《拍卖确认书》,这下可把马先生给搞糊涂了,经拍卖所得的物业能否办理交易呢?

  对此,合富置业客服部专业人士表示,此类经拍卖所得的物业是可以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办理交易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证原件;

  2.他项权证(如有的必须提供);

  3.法院协助执行文书收件回执;

  4.委托拍卖函;

  5.拍卖公告报纸原件;

  6.拍卖成交确认书;

  7.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凭上述资料到房管局递件窗口办理交易手续,而买方在交易前必须了解清楚该物业产权状况及欠费情况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2006-11-13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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