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南方日报 作者: 时间:2008-7-21 10:09:57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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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要办营业执照?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规定,要求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
从规范B2C商家的角度来说,这一规定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C2C平台中的小卖家是不是也要办理营业执照?虽然这一规定已经明解,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不在规范之列,但淘宝、易趣等C2C平台上的众多小卖家如何界定营利与非营利?
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还在于,这一举措会不会强制推行?北京的做法会不会推广到全国去?
北京提《意见》
2008年7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7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称,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即8月1日新规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他明确表示,淘宝、易趣等平台的北京卖家也将纳入管理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