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企业未办理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条例陷尴尬

出处:合智情报工作网  作者:  时间:2008-8-25 10:36:34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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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出台一年多了,按照要求,特许经营企业应该到商务部门备案,未备案企业应该接受处罚。然而时至今日,只有十分之一左右的企业到有关部门备案,而大规模处罚状况也迟迟没有出现,曾被业界称为“可以对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起到重要作用”的条例,陷入了尴尬境地。

  多数企业未办理备案

  记者从石家庄市商务局了解到,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商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商,应当在2008年5月1日之前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予以公告。

  但据了解,条例已经出台一年多了,与条例刚出台时媒体热炒、业界热议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年后的今天,市场上却是一片寂静,备案企业寥寥无几。

  目前国内的特许经营企业不下3000家,但从商务部网站“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发现,备案企业大约只占一成。

  业内人士介绍说,特许经营之所以陷入“备案门”,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本身存在缺陷、一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企业“冷抵制”有关。

  未备案企业何时受处罚

  根据条例第25条规定:特许人不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然而,据记者了解,日前没有一家未备案的特许人企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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