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关于加强超市零售行业竞争的改革预案,近来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在法国炸开了锅,引起各方热火朝天的讨论。
这项改革预案是法国经济部长拉加德日前推出的《经济现代化法案》的一部分,其主要内容,一是允许零售商与供货商讨价还价,零售商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择优、择价采购商品;二是放开零售行业的进入标准,将开设店铺需要获得行政许可的标准从营业面积300平米上调到1000平米;三是取消供货商向大型零售商支付回扣的“上架费”机制。此外,该预案还规定,供货商向零售商发货后,后者付款的拖延时间最多不得超过60天。
这项举措意在调整目前法国的零售业格局,引入更多的竞争,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法国对于零售业的法律规定极其复杂,各种保护手段五花八门。
按照法国的法律规定,供货商必须以同一价格向所有的零售商供应同样的商品,而零售商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一些大的零售商只好另辟蹊径,在“上架费”上作起了文章,即供货商须向大的零售商支付一定的“上架费”。之前很多零售商的做法是,将这笔回扣直接折入商品的价格,使得很多商品出售的价格要低于供货商的出厂价。
为了保护小供货商的利益,法国在1996年通过了加兰德法案,该法案严禁这种让供货商赔钱销售的做法,但规定在最终商品售价不低于供货商出价的情况下,允许将部分“上架费”折入商品的定价,折入的多少由零售商和供货商协商而定。这样就为零售商和供货商之间的价格合谋提供了空间,在某种程度上,向消费者屏蔽了某一商品的真实价格。取消“上架费”的目的,是为使整个定价系统变得更公开透明。
本新闻共
3页,当前在第
1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