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 超市自检能否挖出食品安全地雷

出处:超市周刊  作者:  时间:2006-1-23 11:55:44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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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会感到更安全,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商家自检实验室的监管。”在物美大卖场华天店门口,当记者问起如果超市以后自己有食品检测室后,会不会对超市的食品质量更有信心时,消费者刘先生这样回答。

  “但是,实验室规模有多大?小实验室就和我们自己看没有太大区别。”刘先生说:“如果商家的老板每天吃他们自己卖的菜,效果会更好。因为他们的安全可能和我们的安全取向更趋同!”

  

  针对北京市前不久出台的《北京市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计划》,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表示,北京市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和21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全部建立食品自检实验室,对商品实行自检。并鼓励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合作,提高检测能力。

  ■ 众说纷纭“自检”

  

  按照规定,大型超市中设立的食品自检实验室,应包括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设备、鲜肉水分检测设备、水发产品甲醛检测设备等重点食品的快速检测仪器。

  

  “检测商品质量并不是超市的本职工作。这种做法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资源浪费。”物美集团公关部有关人士表示,商品在出厂时检测了一遍,相关质检部门也对其进行抽检,并有合格出厂的所有证件,为什么还要在进超市的时候由商家来检测一遍?”如果在厂家和主管部门的重重检测之下,还会出现质量问题,那就更值得我们思索这些检测环节为什么会出现问题。

  

  长期从事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乔方表示,商家的这种观点不无道理。因为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环节都会对商品进行检测,超市只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就没必要重复检测。但商家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一项则必不可少。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零售商称,商家建设食品自检室和对商品抽样检测,无疑会增大商品的成本,“我们只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所副主任于淑华也称,零售企业经营上万种商品,如果每种商品都要检测,时间上也不允许。“超市的商品销售有一定的时效性,有多少时间可以拿来先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后,才决定进不进这批货?也许检测结果还没出来,商品已经卖完了。”

  

  乔方介绍说,一个自检实验室的成本在100万元以上,而且,检测中每天都要消耗大量试剂,一个样品要是分批次检测,一天的成本就需要几十元。从检测到出结果,至少需要2小时左右。这无疑会给商家增加负担。这种负担,对市场竞争和价格战激烈的商家来说,“换成谁,谁也不愿意多投入。”

  ■ 第三方检测是趋势

  

  “政府此举表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开始形成从“生产—加工—零售”一条完整的链条,这是值得称许的。”物美集团有关人士表示,但她强调超市对食品安全问题不负有主要责任。“只是从自身品牌和给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的角度出发,我们才会肩负起这个责任。”因为商品在出厂的时候就应该保证质量,正是目前商品的不安全因素太多,所以超市才会义务肩负起这一原本不该承担的责任。

  

  一位零售商说,商家有商家的难处,不可能抽检那么多商品。“商品有齐全的各级检测部门的证明文件、合法标识和资质证明,我们就难以控制,只能允许入场销售。难道我们能不相信检测机构的证明,非要自己再检测一遍吗?”此外,相关的标准目前尚未出台,零售商也没法开展工作。比如食品自检实验室的配置标准、操作标准及评估、验收程序和相应的违规处罚规定等。

  

  “问题出在生产环节。而从源头到终端的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出来为食品安全问题负责,超市其实也是很委屈的。”生鲜专家方昕说,现在有些农产品在生产时就有问题。终端的检查覆盖面能有多大?是否会存在漏洞?抽检面能否覆盖到位?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不是一个自检实验室就能解决的问题。“但现实情况所限。难道现在还有其他的好办法吗?”

  

  “检测结果的误差率会有多大?如果因漏检或误差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有零售商问道:“如果供应商据此反咬一口,产品有问题,为什么拥有自检实验室的超市当时没有检测出来?届时作为零售商的我们该怎么办?”

  

  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胡定寰博士也指出,由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被分散在2亿多户小规模农户家中,流通和零售也同样被分散在成千上万家小规模流通业者和摊贩的手中,即使有100万人的安全食品检测队伍,最多也只能监控部分地区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某些环节,并不能彻底解决其质量安全问题。

  

  于淑华表示,在国外,超市一般不需要验货,在出厂前就已经全部检测完毕。国内商家要想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使用目前国际上应用非常广泛的ECP快速反应系统,从这套信息系统里,每一种商品的产地、厂家、出厂日期、质量标准等各类信息一目了然,而且供应商和零售商可通过系统即时沟通和传递信息,既杜绝了不合格产品的出厂可能性,更可保证送货及时,加快商品的周转速度。她强调,控制生产企业的源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即使商品质量有问题,检测出来后,还不是一样要追溯到生产厂家去?”

  

  同时,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杨青松认为,超市建设食品自检室这种方式在全国推广也有一定难度,成本高和目前基础供应链不支持注定了很难有实效。他介绍说,现在有很多非常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而且大都是跨国企业,实力、经验和能力都很强。沃尔玛和家乐福在中国其实也是更多采用第三方机构。“利用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是大趋势。”

  

  为多家国际知名零售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国内权威专业检测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的周丽娜也认为,零售企业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肯定是趋势,因为就算超市有了食品自检实验室,仍然应该每年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做一个横向实验的对比结果。此外,第三方检测机构不会受到人员和其他因素的影响,结果会更客观和更公正。她并认为,虽然这会增大企业的成本,但也会降低企业的市场风险。避免因食品质量安全引发更大问题。

  ■ 对零售商还是有好处

  

  “目前的条件下,超市是控制食品安全最有效的渠道。”因此,胡定寰认为,尽管不能根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是超市的主要责任,但建设食品自检实验室对零售企业还是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

  

  首先,食品自检室可以提高消费者对超市的信任程度。因为从实际出发,包括政府检测在内的目前的检测程序都是不够全面的,而且政府检测与它的直接利益是不挂钩的。超市加强食品安全检测的主动性强,会使品牌信誉度得到提升。

  

  其次,由于食品安全更有保障,更多的消费者将会抛弃传统的农贸市场而愿意去超市购物。有数据表明,中国消费者愿意支付大约7%至20%的额外费用购买安全食品。

  

  此外,这将促使信誉好、实力强的超市和一些“鱼目混珠”的超市拉开距离,一些食品质量问题频出、滥竽充数的超市将会被加速淘汰。而且,会有力地促进源头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控制。生产商将更加重视自己产品的质量问题,因为一旦被超市检测出问题,马上会面临被清场的命运。

  

  也有人对此持不同意见。杨青松就认为,虽然建立实验室可以减少有检验项目的食品安全问题。但具体执行应考虑到企业的成本承受能力、实际落实情况、持续能力等因素。因为这很有可能会导致“劣币逐良币”的现象,即越是追求食品安全的企业,成本越高,经营难度加大,而一些不规范的企业成本越低。

  

  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做法是“反弹琵琶”,其实根源在生产源头和上游的流通环节,这些抓不好,反过来要求管理相对规范的零售企业,这是有失公平的。

  

  然而,“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认为国家只能起推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实力大的零售企业的参与,企业要加强主体作用。”胡定寰的理由是,在中国目前的现状下,超市的发展最能有效改善和提升整个产业链的质量安全水平,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超市的作用甚至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类似商家建设食品自检实验室的措施,或许能把全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带动起来。“当然,为了减轻超市在投资上的负担,政府也应该在财政上给予零售企业适当的补贴和支持。”他肯定地说:“事实证明,只有食品安全做得好的零售企业,才会有前途。”

  部分商家做法

  据胡定寰介绍,一些有创新意识的超市,为了确保安全食品的源头,开始建立各自的“安全优质农产品供应体系”。 如上海农工商等超市就通过生产基地的标准化、规模化和工厂化生产来确保农产品有安全的源头,并专门在商场设置电脑追溯系统,供消费者查询。

  

  此外,家乐福正紧锣密鼓地推行“中国食品安全控制项目”。到目前为止,家乐福已经建立了荔枝、柚子、柑桔、三文鱼和猪肉质量的控制体系,水果和蔬菜的质量控制体系也正在建设中。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苏丹红、雀巢奶粉碘超标、可比克薯片铝超标……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我国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

  

  商务部发布的 《2005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我国68.9%的蔬菜上市前没有经过产地检验;50%的农民只凭感觉用农药和兽药;一些蔬菜未过休药期就上市;10%以上的种植地和养殖地周边环境存在污染源。

  

  有些连锁超市也存在食品安全控制的问题,食品变质、有杂物异物、过期商品销售(包括赠品过期)等问题最为严重,超市被查出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中,问题最多的是鲜肉及肉制品,占24%,其次是休闲食品和乳品类,分别占15%和11%。

  

  据商务部调查,部分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不愿意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加大投入。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但未实施。一些单位虽然购置了检测设备、污物处理设施,但由于运营成本高,利用率低,有的甚至只为应付检查,平时闲置不用。

  《食品安全法》近期出台

  

  据了解,国家近期将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暂定),这将有别于1995年制定的食品卫生法。

  

  中国疾病防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李蓉说,以前叫“食品卫生法”,顾名思义,就是卫生部门抓食品安全,容易与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脱节,而改为《食品安全法》(暂定),将更注重四个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整个流程的系统监管。

  

  此外,北京市也将就食品安全问题推行电子标签,实现食品全程追溯。具体为:以蔬菜、猪肉等重点食品为试点,加贴电子标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跟踪和追溯。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始,对食品加载施肥、用药、休药期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追加食品加工、运输、包装、分装、销售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问题,通过系统查清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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