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再就业小额贷款的担保人,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下岗再就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韩女士向记者诉苦:想贷10万元款,但实在无法找5个吃“财政饭”的在职人员做担保。其实,韩女士遇到的问题也是此类贷款者普遍面临的难题。韩女士1999年从银川某厂下岗后,四处打零工;2005年,她用买断工龄的钱在银川城郊承包一块地搞种养殖。两年来她育苗、种树,还盖了羊圈及住所,先后投入十几万元,如今已初具规模。为适应市场需求,她打算扩建羊舍、增加羊只、改良品种,急需小额贷款的支持。今年5月,她向金凤区劳动就业局提交了10万元再就业小额贷款申请,却被告知贷款担保人必须是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并且每人只能担保2万元。10万元贷款需找5个担保人,韩女士想尽办法也没找到一个愿为她提供担保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贷款的事就“搁浅”了。“对于一个下岗失业人员来说,想找这样的担保人太难了。”韩女士认为,小额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些苛刻,就算下岗失业人员有这样的亲戚朋友,但人家也不愿担保。
事实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国家政策并未对担保人条件作出如此明确的规定,更未局限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银川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的张主任告诉记者,银川市政府2003年规定,凡每月有1000元稳定收入者,即可提供担保。但是因为下岗失业人员抵御风险能力差,所以他们要求担保人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毕竟他们吃财政饭,我们能找到人。”而企业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贷款放出后,如果借款人还不了,就成了死账,财政又不核销。因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给银行提供担保基金,如果借款人的钱还不上,银行就会扣中心的担保基金。“所以,如果下岗失业人员找不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做担保,那也没办法,因为这个贷款是扶持资金而不是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