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新法制报 徐小勇 作者: 时间:2006-10-16 11:07:35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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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小额贷款作为促进创业一项利民政策深受百姓欢迎,为激发下岗职工创业和就业积极性,我省劳动部门加大发放贷款力度,老百姓创办企业可贷款100万元。
据了解,我省规定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为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城镇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职校)毕业生、进城创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等7类人群。此外,小额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对项目好、信誉好的可放宽3~5万元,最多不超过5万元。而对非正规劳动组织、再就业基地、劳动密集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我省信用担保中心将视其安置人数、经营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属于微利项目的,可享受全额贴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从事微利项目,可享受50%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