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北京晚报 作者: 时间:2008-7-21 18:06:22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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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消费是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不少年轻“月光族”甚至已适应了刷信用卡、过“负翁”生活。根据西城法院的统计,从2007年至今,超过550人因逾期拖欠透支款被判偿还。在一般人看来,透支不还顶多被银行起诉还款,罚滞纳金。但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今年首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一名透支持卡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意味着,信用卡透支不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欠款不还不仅是交点滞纳金就能摆平这么简单了。
信用卡透支不还
“80后”无业青年获缓刑
22岁的小王几年前申领了一张民生银行信用卡,2006年9月至10月间,他拿着卡在通州区的电器城等地多次透支消费,提取现金5000余元。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小王没有还钱,银行多次向其催收,小王仍然没有偿还。
在法庭上小王说,他申请完信用卡后就拿着去透支买了部手机,可没想到不久后就丢了工作,突然失去了经济来源。小王觉得透支了信用卡没什么要紧,等什么时候有了工作,手头宽裕了再还也不迟,可没想到,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银行报警后,小王很快被抓。截至案发时,小王拖欠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达9000余元。小王的家人赶紧拿出钱退赔,却已经无法撤案。
法院认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有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钱款且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而判决的罚金就高达2万元。这相当于他透支金额的近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