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北京晨报 作者:武新 时间:2008-4-28 10:32:03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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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神舟六号”搭载并有航天员聂海胜、费俊龙签名的纪念邮票一版,存入银行保管箱中,至今无法取出。原来开箱人宋先生未按本公司要求以单位名义开箱保存这些邮票,遭到公司起诉而败。为了躲避执行法官,宋先生没了踪迹。昨天,东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据公司提供的线索前去宋先生家堵人,却扑了个空。而怎样执行银行保管箱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成为法院执行中的一个难点。
被执行人宋先生原是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公司的职员。2005年11月,该公司得到抵押物——经过“神舟六号”搭载并有航天员聂海胜、费俊龙签名的纪念邮票一版,安排宋先生到银行开保管箱,用于保管邮票。不料,宋先生竟然未按本公司要求以单位名义开箱,而是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保管手续。
当抵押人要求取回邮票时,公司发现邮票居然变成了宋先生的个人财物。为了要回邮票,该公司将宋先生告上法院。东城区法院判决宋先生予以返还,可是,宋先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了躲避执行法官,宋先生也不见了踪迹。
昨天9时,东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依据公司提供的线索,与法警赶往北竹竿胡同。当天,执行法官来到宋先生家反复敲门,家中一直无人应答。法官在门上贴了传票(如图),要求宋先生于下周一到法院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