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朝晖 时间:2008-8-15 17:46:47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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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近日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自2010年起开始逐步实施新资本协议(又称“新巴塞尔协议”),这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如何应对挑战成为目前各方关注的问题。
对银行要求更高
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杨青丽对本报记者表示,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被称为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也是整个协议的核心。从全局来看,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的要求更高了,要求银行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内部核算更加细化。
杨青丽称,新协议与原协议的最大不同,是一些风险度量指标需要由商业银行自己根据模型来设计,而以前主要是由监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比如,操作风险以前根本没有计量,现在要求尽量量化。由银行设计风险度量指标,需要有较长历史时期的数据库及相应的统计模型,还要银行业务流程等配合。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投入相应的资源和成本,提升统计功能。
有分析认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人员配备和相应的资源环境上无疑具有绝对优势。银监会此前明确提出,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要在2007年实施内部评级法,为按照新协议要求完善监管体系作积极的准备。
中国工商银行 金融市场产品研发与分析处处长张兴胜认为,正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变化,分清重点,有条不紊地推动银行综合化改革,已成为我国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现实问题。新资本协议是主要针对活跃银行、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努力去实施的一个关于风险计量、资本配置的国际准则。这是一个不同国家、不同银行需要根据自己的技术状况分阶段实施的新资本协议,它需要较长的准备时期,其实施不能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