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存款不受两年诉讼时效限制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郭莹  时间:2008-9-5 16:45:35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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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不会主动运用诉讼时效裁判

  今后,储户要求银行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时,银行将不能再以超过诉讼时效两年拒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追要投资出资款等三类民事诉讼将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据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解释,制定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促使债权人及时向对方追讨自己的债务,否则不利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稳定。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债务人可以以债权人提出要求支付债务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但司法解释对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和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做了除外规定。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前两种请求权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将使公民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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