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opoly外资控股中资银行须接受反垄断审查

出处:投资者报  作者:华强   时间:2008-8-8 16:54:33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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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10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都在进行重组改制,单个来看,外资控股似乎问题不大;但一旦控股家数多了,就会存在金融安全隐患。”8月初,刚刚完成引进国内战略投资者的廊坊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兼行长关景春对《投资者报》表示。

  外资控股威胁金融安全

  当前,由外资控股(第一大股东)的中资银行有4家,分别是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601169)及营口市商业银行。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其中,经营者集中(即并购、参股)将由商务部新近成立的反垄断执法局进行审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认为,这“为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法律基础”。

  此前,外国资本参股中资银行,由银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进行准入审查,单个机构的入股上限是“不超过20%”。除了国家确保“绝对控股”的几家大型银行外,国内其他商业银行股权一般较为分散,对外资许可的20%的持股比例,足以成为一般中型银行特别是小型的城市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东。像北京银行、营口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荷兰国际集团(ING)、马来西亚联昌国际,均坐上了“第一大股东”的宝座。

 

   关景春认为,要防止外资通过对金融的过度控制,达到对中国经济命脉的渗透,中国银行(601988)业引进外资“比例要适度,不能让外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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