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金融时报 作者: 时间:2006-2-20 10:37:51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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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指出:北京银监局的监管原则是:审慎监管、持续监管、正向激励监管、失职问责监管。要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监管;着力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着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防控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着力改进金融服务,支持金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6年,结合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北京银监局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一是深化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三是继续狠抓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真实下降,确保资产质量持续改进;四是积极构建案件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内控、责任到位,防范操作风险,降低案件发案率,共同维护银行业资金安全和声誉;五是将推进“好银行”建设同完善监管评级体系,实施分类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六是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的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快金融创新和业务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七是创新金融服务手段,促进首都经济和谐持续发展,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八是加强人才建设、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