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邀请函

出处:农民日报   作者:  时间:2006-5-15 13:55:57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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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意见》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发展行业协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 更强调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这三句话言简意赅,阐明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今年的“两会”更是将“新农村建设”推向了高潮,全国上下真正掀起了“中国农村第三次革命”。

      为了更好的解决“如何抓住机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发挥利用好当地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社会人文等全方位、多方面优势,建设出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问题,农民日报社《农民日报·新农村建设周刊》、决定于2006年6月23-25日在北京隆重举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论坛由北京市蓝龙实业总公司协办,中乡蓝龙文化传播中心独家承办,并指定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为本论坛支持网站。

     论坛以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为切入点,加强各地经验、理念交流互动为突破口,为各级政府、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基层组织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政策性、指导性、实践性的探讨和总结;组建新农村建设联盟,促成结对互助,实现“联盟”成员间建设经验和信息资源直接共享,起到以点带面,少走弯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早日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新农村建设总体战略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论坛召开期间,我们将推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色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闻人物”,并后续持续报导重点获奖单位或新闻人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和创新举措,树立典型、传播经验、展示成就。届时将在人民大会堂论坛的开幕式上揭晓结果并于各媒体公布。

     论坛结束后,我们还将组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全国乡镇万里行”活动。对全国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色乡镇、村和先进个人进行全方位、高质量、广范围的采访报道:在《农民日报·新农村建设周刊》重点报导各单位发展纪实和新闻人物的先进事迹;在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上开辟专门频道,设立永久性专门网页,集中精力,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理念、展示其建设成就。

    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届时光临大会,参与研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力献策,共同发展。

论 坛 参 会 说 明

 

    一、论坛重要资讯

    1.  主办单位:《农民日报·新农村建设周刊》

    2.  网站支持: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

    3.  承办单位:中乡蓝龙(北京)文化传播中心

    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的开幕式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二、论坛主题:

    交流先进建设理念、探索最新发展思路,推广成功建设经验、展示最新发展成就。促进新农村建设交流,共建和谐发展平台。

    三、论坛主要议题:

    1.    探讨和创新农村金融工作模式之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和来源问题;

     2.    如何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产业化,完善、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3.    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以及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企业如何把握农村市场的潜在巨大商机;

     4.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5.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企业的市场机遇和前景展望。

     6.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以及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7.    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8.    农民、农村、农业低成本实现信息化的主要途径以及实践创新。

     9.    新农村建设结对互助联盟的组建和有效工作机制探讨。

    四、参会对象:各级区县、乡镇政府官员、各级农委、发改委主要领导、农业技术专家、学者、企业家、各地农村基层组织主要领导等。

     五、论坛奖项设置:

     参会单位可自愿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色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闻人物”评定活动。评定具体事项如下:

    1.参评资格: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色村”参评条件:

    ì       发展模式具有特色;

    ì       发展模式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

    ì       发展模式具有推广价值;

    ì       热心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ì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闻人物”参评条件:

ì     具有强烈的进取、开拓和创新精神;

ì     带领一方群众致富的突出贡献者;

ì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2.表彰:在论坛开幕式上,揭晓结果,并举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色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闻人物”授牌仪式。由大会组委会邀请领导为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牌匾。同时,接受本次大会几十家媒体的集体采访和专访。在《农民日报·新农村建设周刊》开辟专版进行宣传报导。

    六、参会代表待遇

      1.届时,将向特邀嘉宾颁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特邀嘉宾”纪念牌。所有参会代表都将在《农民日报·新农村建设周刊》上公布名单,并做简要介绍。

      2.为广泛宣传推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集中宣传、表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典型示范单位和个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委会将出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色村大型画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集》(16开),刊登示范单位和个人简介(仅限文字资料,1/2版),呈送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行政事业单位,并向出席会议的所有领导、嘉宾、媒体赠送。

      3.全体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的合影照片1张。

      4.所有参会单位自动成为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的永久性会员,并颁发证书,为参会单位在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上制作网页,同时设立专门频道全面展示会员单位的建设风采、成就和特色。

      5.会员单位领导优先推荐为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终身顾问,并颁发聘书。

     6.参会单位优先推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研基地”,并颁发铜牌及证书。 

      7.参会嘉宾享有大会演讲、活动冠名、联合承办、协办、赞助、指定或推荐用品的优先权。

     七、参会费用及参会程序

     1.论坛费用:

      参会代表每人2800元,此费用包括:会务费、资料费、报告费、场租费、市内交通费(统一活动)、论坛期间的餐费、实况VCD光盘、人民大会堂全体合影照等综合性费用。(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办法:

     ì 请将填好的《出席确认回执表》、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名片一张、个人2寸照片2张寄至组委会,以便及时办理食、宿、行、会务预定等有关事宜;或可网上报名:登录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具体事项请登录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查阅。

     ì 欢迎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本次大会;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小营欧陆经典北区凯旋城A-1-202  邮    编:100101

     收 件 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组委会  

     论坛组委会联系人:陈毅飞 张 健

     联系电话:010-68470098/68470376  传真:010-68470115

     e-mail:ncxm2006@126.com

     更多详情请登录中华乡镇信息网(www.xxz.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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