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李慧莲 李小千 时间:2008-9-28 19:24:17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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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的农村改革过程中,中心负责把握改革方向、全局统筹,同时赋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让地方因地制宜地选择分类改革的进度和方式
在国内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不仅勤奋而且成果卓著,在业内、社会上颇有影响,经常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国家有关“三农”方面的政策制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三农问题将是主要内容。在这个背景下,韩俊如何评价山东农村改革发展的30年?对我国下一步农村改革有何展望?从山东采访回来后,记者采访了他。
山东贡献:为各地提供了许多可以直接复制的经验
中国经济时报:您如何看待山东农业过去30年的成绩单?它对中国农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韩俊:作为一位农村问题研究者,我一直关注着山东农村改革发展的进展。山东省从1978年开始推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到1984年全面普及,农村第一步改革过程中山东并没有领先。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农村改革从生产领域拓展到流通领域,进入农村商品经济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此时,山东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方面开始领先,对全国贡献了“新思维”,这就是农业产业化这一崭新思路。早在1993年初,潍坊市就率先提出了“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思路。同年,在总结潍坊市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提出了按产业化发展农业的思路,产生了极大反响。1996年,山东这一提法和思路开始进入中心决策。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