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农民日报 作者:王泽农 时间:2008-9-1 11:47:44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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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总是在变化的。对于农民来说原本是安身立命之本的土地在今天的某些地方却又成了阻碍他们追逐时代潮流脚步的羁绊。
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发挥了它的历史作用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逐渐显示出它的某些不足:耕地分散给治理带来不便,规模太小不利于机械化,尤其是近年市场竞争激烈,小农经济劣势凸显,农民纷纷转入二三产业,有的干脆举家“离土”进城,土地不再作为农民唯一依靠的对象,抛荒成为一种很无奈的现实。
现行法规规定,耕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拥有长期的使用权。在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下滑的今天,假如耕地仍然分散在一家一户手中,就影响了它的产出效率,任其抛荒,不但存在粮食安全隐患,作为农村集体一分子的农民也无法在自己的土地上体现出自己的权益。如何让耕地“活”起来,实行集约经营,用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率,既能提高耕地资源的效益,又能体现农民的权益,成了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制度的缺陷需要弥补,农村土地流转现象因此应运而生。与家庭承包制一样,土地流转仍然是通过农民自身来推动的,早在上世纪末,这种探索就开始出现在江浙一带。逐渐地,土地流转又增加了合作经济的元素,2002年江苏太仓出现土地合作社,山东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今年3月成立,甘肃8月也出现了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