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人民日报 作者:朱志刚 时间:2008-9-1 11:47:41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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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8年开始进行公共财政建设和公共财政体制创新。公共财政是对传统财政理念的重大突破,强调财政的公共、公平和公益性质。在公共财政理念下,财政不是面对某一部分人而是面向所有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这是财政体制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国力不断增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适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反映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创新,反映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增强。
公共财政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巨大成绩。一是公共财政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再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成为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识。二是公共财政的目标更加清楚。这一目标就是要提供公共产品来满足人民的需求并逐步使其均等化,同时使财政体制更加公平、公开、透明。三是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更加突出。财政资金用于竞争性领域的越来越少,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越来越多。四是更加注重发挥财税的杠杆作用促进科学发展。一般不再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而是更多采用财税政策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五是转移支付的规模加大、结构优化,均等化的效果初步显现。六是开始实施复式预算。中心财政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朝着建立包括经常性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复式预算方向迈进。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