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异有待破解

出处:农民日报  作者:廖洪乐  时间:2008-8-11 11:00:56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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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50年代,我国出台了户籍治理制度,规定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为常居人口,并且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居人口。这样,常住在城镇的居民只能在城镇登记常居户口,常住在农村的居民只能在农村登记常居户口。与农村居民相比,城镇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了诸多的优惠政策。本文将分析我国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差异及发展趋势。

  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差异

  概括起来,我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多于农村居民。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困难救济。与城镇居民相比,除了部分试点地区的农民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外,其他地区的农民都没有这两项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于农村居民。2004年,全国在职职工为10576万人,离退休(职)职工为4675万人,两者合计15251万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为16353万人,占所有职工的10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为12404万人,占所有职工的81%;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0584万人,占在职职工的100%;有2205万城镇居民领取最低生活补贴,有120万人获得了城镇传统社会救济。与此同时,全国农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为538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8040万人,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贴的农民为488万人,有1402万农村居民获得农村社会救济。我们以参加社会保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说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差异,除了传统救济项目以外,城镇居民的其他6项社会保障覆盖面均远高于农村居民。部分地区为农民工建立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参保率不高。有研究表明:外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率为15%,参加医疗保险的比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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