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农民日报 作者:陈四化 訾现红 高松 时间:2008-8-11 11:00:52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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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30日一大早,河南省平舆县辛店乡两路口村的张庆广老汉早早骑车到县城北关的“农资诚信经营店”购买种子。手提良种,张老汉说:“到‘农资诚信经营店’购买种子,俺放心!价格合理,有了质量问题,还有人给俺赔偿。”据统计,目前,平舆县大部分农民都到“农资诚信经营店”购买放心农资。这主要得益于该县工商部门创立的“先行赔付”机制。
据该县工商局负责同志介绍,“先行赔付”机制是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农资安全消费环境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主要包括三个要害环节:一是确认“农资诚信经营店”。由工商部门按照“具有完备的手续、固定的经营场所、较大的经营规模、良好的信誉、无违规经营劣迹”的标准,进行考察确定。被确认的“农资诚信经营店”要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农资质量安全保证书》,向消费者发布《农资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工商部门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违法经营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先行赔付。二是强化考评监管。工商部门对“农资诚信经营店”统一挂牌,进行定期核查,实行动态治理。对“农资诚信经营店”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工商部门收回牌子,责令停业整顿,并立案调查处理。三是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工商部门在接到农户因购买“农资诚信经营店”经营的假冒伪劣农资受损的报案后,按照立案调查、评估损失、工商部门先行赔付、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罚的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受害农户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