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农民日报 作者:张凤云 时间:2008-7-14 10:42:17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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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整个经济社会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非凡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专业协会蓬勃发展,各地掀起了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潮。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共有15万家。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进入新的阶段。
合作组织改变着农民的弱势状态
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农村发展的一种趋势。
作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美国的农产品主要靠大的农场主经营,其中6个农场主中就有5个参加了合作社。荷兰相对来讲经营规模比较小,4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只有2%的人口从事农业,在合作社的组织保障下,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在日本、韩国,农协农会为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按照合作经济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正在成为当今世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
“这种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在7月5日由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农村合作经济技术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纪念国际合作社日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相重阳提出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我们应该顺应这种趋势。我们说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是因为我们没有按照合作经济的原则把农民组织起来,假如把产、供、销、加工的问题全部在合作社当中开展,在合作社框架下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民生产的不仅仅是初级产品,而且能够进一步分享在加工、运销中的利润,那么我们的农民就不再弱势、不再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