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华合作时报 作者:刘晓旺 时间:2008-7-14 10:42:16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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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化肥政策,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如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优惠,化肥铁路运价优惠,免征增值税等;另一类是各项调控和限价政策,如对尿素实行中准价和上浮幅度限制、二铵最高出厂限价,化肥经营差率控制,化肥出口征收100%-135%的关税等。
我们知道,国家出台各项化肥政策的根本目的,是通过降低农民的种粮成本来促进粮食生产,保持粮价稳定,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加强对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保护,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证实,国家出台的这些化肥政策对维护“三农”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稳定国内化肥价格和促进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非凡是近一年多来,国家连续大幅上调化肥出口关税,严控化肥出口,基本保证了国内农业生产用肥,防止了国内肥价与国际市场一起同步大幅飚升,使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尽管如此,现有的化肥政策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化肥、粮食、三农、资源、能源等相关要素之间的一系列根本矛盾,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而且,要想实现预期的调控目标,仅靠化肥一个行业显然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行业的共同努力和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