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柏晶伟 时间:2008-10-31 16:58:10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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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共中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
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要害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
——摘自《中共中心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权威解读《决定》(1)
10月19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心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答应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意味着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生了新的变革。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共中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
农村改革进入了制度化建设新阶段
《决定》在第三部分“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中,着力阐述了我国农村改革在实际操作层面的新提法。郑新立认为,这是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
郑新立说,《决定》把我们多年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在征求意见中,各个部门、专家、各党派提出的一些意见都给予了积极回应。第三部分所阐述的建立六大制度,意味着农村改革进入了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