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县级实际可用财力仍相对紧张。县级人均财力水平仍然较低,部分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2006年,县级人均财力仅占省级人均财力的28.7%和市级人均财力的26.9%,在全国2884个县级单位中,还有近30%的县人均财力不足3万元,只能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难以满足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不同县乡之间财力差异问题仍较为突出。虽然2003-2006年县级总体财力差异数下降,但中、西部地区县乡财力差异并没有得到较大的改观,有的地区还呈现扩大趋势。
三是支出结构不合理,重点支出保障不力。根据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财政部门应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但近年来县乡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缓慢,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还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等等。
财政部将针对上述问题,对“三奖一补”政策进一步进行完善。据了解,财政部“三奖一补”政策的完善,主要围绕调整省以下财力差距奖励和调整支出结构奖励等方面考虑。
完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还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通过推进各项改革,综合治理,实现治本。
从长期来看,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不单纯是减轻县乡财政压力,促进县乡财政收支平衡,更重要的是使县乡政府具有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如何深化“三奖一补“的措施,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推向更深的层次?当前让“三奖一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得到进一步有效落实,应当从几方面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省级财政要切实承担起均衡区域内财力差异,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主要责任。要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要因地制宜。对于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在安排和使用上,要重点用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解决财政最困难的县乡政府的运转和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因地制宜,积极试点“省管县”和“乡财县管”制度。特别是对财政困难县,要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接核定并监管到县,财政困难县要对下属乡镇实行“乡财县管”。
推动县乡预算改革,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县级预算改革工作,编制部门预算,编制县乡财政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县乡政府财政性资金。省级财政要加强对县级财政预算的指导和监督,并清理和化解县乡政府债务,杜绝乡村新增债务。
要合理划分事权与财权。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范围划分方面虽然已有较明确的规定,对各级政府支出都有指定范围,但是还不够完善。在实际执行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事权交叉现象,既有上级政府事务要求下级地方政府负担或部分负担支出的现象,也有下级政府事务由上级政府安排支出的情况。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范围,尽量减少“越位、缺位”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三奖一补”为核心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好政策,发挥更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