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决定实施以“三奖一补”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政策,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县乡财政困难基本得到缓解。为使这个目标尽早变为现实,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奖补力度。2005年投入150亿元,2006年投入235亿元,今年又继续加大投入,安排资金达到335亿元,三年投入资金总量超过700亿元,使财政困难县得到更大的实惠。在“三奖一补”政策的带动下,地方财政安排了支持财政困难县发展资金达808亿元。
这一激励约束政策,经过近三年的全面实施,取得了巨大成效。据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负责人介绍,到目前为止,财政困难县个数由2005年的791个减少到目前的27个,困扰多年的县乡财政困难基本得到解决。
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
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的出台,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称赞为一项好政策。近年来,各地结合“三奖一补”政策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解决本辖区内存在的县乡财政困难问题。
陕西省充分运用“三奖一补”政策的“撬动”效应,想方设法提高困难县乡人均财力水平,在确保工资发放及政权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提出分年消化历史陈欠工资等债务,得到了财政困难县的积极响应,三年来在全省形成了全面帮助财政困难县化解债务的工作局面,使所有县乡均结合“三奖一补”政策有了化债的目标任务,力争五年时间全部化解完全省县乡债务。
宁夏在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基础上,将化解乡镇债务、提高县乡公用经费标准纳入自治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政策范围,两年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共投入4.1亿元。同时,2006年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10.7亿元,比2004年增长75%。
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央“三奖一补”办法基础上加大奖补力度,增加了鼓励旗县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鼓励旗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奖励内容,两年共投入配套资金5.8亿元,使中央的奖补政策“落地”得更有分量。
“三奖一补”激励机制,大大增强了地方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县乡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省市均采取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江西省2005年到2006年合计下达22.5亿元资金,对税收增长较快县市予以奖励,激励县市加快发展;吉林省设立争创强县(市)奖和升级晋位奖,对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行列的县(市),每评入一年,省财政奖励1000万元,其中20%奖励党政主要负责人,30%奖励县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湖北、江苏、湖南省结合“三奖一补”政策加大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力度,通过贴息、担保等形式引导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使奖补政策发挥了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