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实施“三奖一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综述(上篇)

出处:中国财经报  作者:宁新路   时间:2007-9-10 11:51:23 推荐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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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四个难题如何破解?财政部党组经过深入细致分析,感到“四大因素”将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提供有利保障。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为尽快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二是国家财力不断增强,为逐步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为逐步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提供了动力和环境。四是各地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可借鉴。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党组提出了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措施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近期思路。2004年,如何设计“三奖一补”政策,成了财政部工作的当务之急。

  财政工作思路的一次重大转变

  县乡财政困难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沉疴、顽症,如何治理?财政部党组认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不单纯是减轻县乡财政压力,促进县乡财政收支平衡,更重要的是使县乡政府具有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制度设计关乎到解困的深度和成败。

  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难就难在如何打消“上包保”、“下靠要”的思想,建立一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具有激励作用的科学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共同朝着一个目标和方向努力上。这高难度的制度设计,必须转变财政工作思路,以创新的思想实现政策上的突破。

  解困提出了三种思路,即“改”、“补”和“改与补相结合”。财政部党组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改”:就是改变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这不可行也容易造成混乱。“补”:就是实行包的办法。但是包是包不下来的,客观上也容易造成养懒汉的现象。“改与补结合”:就是按照明确责任、激励约束、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三奖一补”。首先做大分子。凡是困难县税收收入增长的中央财政按比例给予一定奖励,省财力、市财力下移一困难县,也给予奖励。其次做小分母。对精减机构、撤乡并镇精减人员的给予奖励。第三鼓励县政府种粮积极性。凡是粮食主产县,中央财政给予县财政奖励。另外,对过去做大分子、做小分母做得好的也给予补助。

  经过反复论证,财政部党组一致认为这是有针对性且现实可行的思路。通过实施“三奖一补”为核心的一系列激励约束政策,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本着这样一个思路,财政部在奖励原则政策制定上作了大胆创新。这个创新体现在设立严格、科学的测算公式上。即:对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奖励系数为0.3,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奖励系数为0.23。为推动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效率,中央财政对各地2004年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撤并1个乡镇奖励50万元,精简1人奖4000元。省级财政要将奖资兑现到县。对机构精简进度较快、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有力的地区,中央财政按照2000年至2003年县乡政府撤并乡镇的数和精简人员数给予一次性补助,分3年到位。撤并一个乡镇补助40万元,每精简一人补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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