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计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是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客观因素
会计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差,也是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有的村财会人员由村主要干部指定,任人唯亲的现象难以杜绝。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一些村主要干部为了开支能“顺手”,使用亲近者为会计,不惜把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撤换下来。更换财会人员也不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批,造成有的村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差,难以胜任工作。另一方面,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由于干部报酬低,年轻人又不愿意干,致使会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
4.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是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挡箭牌”
目前仍然有部分村集体无民主理财小组,或者理财小组如同虚设。有的村理财小组成员碍于情面,或者怕得罪村干部,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有的村理财小组不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由村主要干部确定,这样一来,理财小组反而成为掩盖不合理收支的“挡箭牌”。
5.查处力度不大,乡镇监管乏力,是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庇护伞”
由于法律法规存在缺陷及查处机关认识问题、乡镇监管的力度问题,加上村级财务自身的复杂化,导致村级财务问题查处难度大,扶正纠偏难。首先,由于财务管理混乱、罪与非罪界定难等因素,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往往存在怕难、怕麻烦而不敢插手的情况,加上涉及到具体问题时在管辖权上认识不一,致使对一些村干部的违法查处工作处于真空状态。其次,法律规定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没有明确乡镇组织的管理监督权,一旦村干部在财务上出问题,除非触犯法律或者触犯党纪,否则具体处理也很困难。加之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指导职能相对削弱,乡镇对村级集体的审计监督制度尚不健全,监督措施难以落实。